一、 征集内容及要求:
内容分为三项:西安美术学院校训、西安美术学院校徽、西安美术学院校歌。
(一) 西安美术学院校训校训是一所大学的灵魂, 是一所大学办学理念、办学思想的综合反映和外在体现。校训建议稿,应从我院历史传统的内涵出发,本着主题明确、内容丰富、语言简洁、思路清晰的原则,体现具有我院特色的精神与理念。文字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句话,16个字。送交建议稿时应附相关的文字说明,对其含义作出明确解释。
(二) 西安美术学院校徽校徽是一所大学的象征,也是办学理念、办学特色及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,它向社会展示了学校良好的精神风貌,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。
校徽的设计图案应体现我院的办学宗旨、办学理念、办学特色及人文精神等方面的内容; 能反映我院的历史和蓬勃发展的美好前景;简洁明朗、寓意丰富,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并包含西安美术学院中英文字样缩写;分别制作彩色稿、黑白稿各一幅,尺寸采用标准16开;数量不限,但每组应附相应文字说明,对其含义作出明确解释。
(三) 西安美术学院校歌
校歌是大学的重要文化标识,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内容分为两部分:一、歌词;二、曲谱(简谱或五线谱)。校歌歌词应朗朗上口、催人奋进,能够体现我院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精神;曲调形式不限,有伴奏或配器者为佳。校歌作品可词曲同创,可分别投稿,可联合创作,亦可独立完成.词作品需交打印稿,曲作品交曲谱;词曲同创者原则上要求交词曲成稿及演奏(演唱)录音带或VCD碟片。
二、 组织领导
成立征集西安美术学院校训、校徽、校歌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:张世华,副组长:郭线庐,成员:李敏、温峰、彭程。
三、征集范围及交稿方式
征集面向我院广大师生员工、校友及社会各界关注并支持西安美术学院发展的友好人士。
教职工作品直接交党委宣传部,联系电话:88237978联系人:贺秦岭、吴靖;学生作品直接交院学生处,联系电话:88221794 联系人:周圆、胡亚兵
校友及社会投稿邮寄地址:西安市南郊含光路南段100号:西安美术学院宣传部(收)邮编:710065
网络投稿:请在标题处注明"稿件"字样,Email:xamyzhengji@sohu.com
四、时间安排及程序
征集时间:即日起至2005年4月20日止。征集的稿件先由领导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初选;初选方案在全院公示;由领导小组向办公会汇报并请专家评选;党委会研究通过;经试用一个月后最后由党委会定稿。
校训、校徽、校歌作品一经采用,给予2000元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。
本次征集活动的具体事宜由西安美术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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