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司副司长寇晓伟告诉记者,2007年全国网络游戏实际销售收入已经达到105亿元,“网游这一块就占到了所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收入的一半。”
据寇晓伟预测,网络游戏的商业价值远远不止目前的收费模式。“网络游戏正在从一种单纯的娱乐悠闲的产品,逐渐发展成一个媒体。这个媒体从性质上来讲,跟报纸、期刊、电视、广播有很多共通性。作为一个媒体,商业价值远远不是直接向消费者获取的收入,这样一个平台可以不断产生各种商业机会。”显然,在他看来,传统企业与网游的商业合作前景才刚刚拉开帷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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