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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暂停两种广告严重违规药品在本溪地区销售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新华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11

 

    新华网沈阳5月10日专电(记者于新超、张诚)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发出通知,对两种广告严重违规的药品责令暂停在本溪地区的销售。

    辽宁省药监局通过对今年3月-4月间本溪有线电视台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后发现,木竭胶囊、颈康片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药品疗效,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。

    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“木竭胶囊”,以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证明,夸大产品疗效;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吉林省辉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“天泰牌颈康片”,以专家的名义为产品功效证明,夸大产品疗效。

    为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,辽宁省药监局根据《药品广告审查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决定从今年5月16日起暂停这两种药品在本溪行政区域内的销售。直至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的相同时段和《辽宁法制报》发布更正启事,省局按规定解除暂停销售措施后,上述药品方可在本溪地区销售。

 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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